凡例周法高上古音韻表

一、本資料庫所收周法高先生上古音擬音資料,係以張日昇、林潔明合編之《周法高上古音韻表》為依據。
二、凡《廣韻》註明「俗」、「上同」、「亦同」、「古文」、「籀文」等異體者,因考慮這些字或為後起俗字,不見於《說文解字》及經傳古籍;或古文、籀文來源的可靠性不一定為周先生所接受,故本資料庫只輸入音韻表中收錄的字,不再擴及一切異體。
三、脂、微兩部中有部分例外變化的字,如:「爾」「火」「毀」等,周先生構擬一較弱的輔音r,縮小標示於主要元音右上方,與[ *er ]、[ *ər ]有別。周先生在<論上古音>(1969:47)中提及:「在寫的時候,也可以把這個描寫性的r省去。」本資料庫從之。故脂、微兩部有部分字的擬音同歌部字一樣,為元音收尾的開音節字。
四、周先生構擬四等字有介音 e ,若遇支、錫、耕、脂、質、真部(主要元音為[ e ])的四等字,原應寫作[ ee ],然音韻表仍標作 e ,本資料庫從音韻表,不再改正。
五、音韻表中有一字兩音者,皆於擬音的欄位中用逗號分隔前後兩音。如:「貿」,《廣韻》莫候切,分見於音韻表「幽部」及「侯部」,韻母擬音則作[ wəw, ew ],逗號後表示另一又讀。
六、音韻表中有上古音與中古音異調者,如:「昄」「瓪」,《廣韻》為緩韻字(上聲),音韻表置於平聲;「豤」,《廣韻》為混韻字(上聲),音韻表置於去聲。這一類古今聲調的差異,礙於現有電腦欄位的限制,無法於資料庫中呈現,特於凡例中說明,請使用者留心。
七、音韻表中有錯置、誤植者皆據合理之音韻對當關係加以改正。如:
(一)音韻表第6頁,從「滂」母以下到「曉」母(與明母諧聲的曉母),應是「並」母至「見」母的錯置。「佩」,《廣韻》蒲昧切,音韻表置於滂母,今改正為並母。「每」,《廣韻》莫佩切,音韻表置於並母,今改正為明母。「誨」,《廣韻》荒內切,音韻表置於明母,今改正為曉母(與明母諧聲的曉母)。「簂」,《廣韻》古對切,音韻表置於曉母,今改正為見母。
(二)音韻表第258頁,「陜」,《廣韻》侯夾切,音韻表誤植為曉母,今改正為匣母。